女销售员怀孕后被调整岗位当清扫工

  女工:我不同意辞职就让当清扫工

  “我1998年从烟台师范学院(现鲁东大学)公共关系专科毕业后,一直从事销售工作。2007年5月,我到世友阀门上班,当时应聘的销售岗位。工资底薪是1200元,11月末到医院检查发现怀孕了,公司看我怀孕了就想让我辞职。”在烟台市妇联权益部的办公室里,张丽一口气说出了心中的委屈。张丽说,即便是在她怀孕休病假期间,她也有订单,但公司不肯接受她的订单。当张丽休病假回公司后发现,办公室里她电脑中的工作资料不知何时被删了。公司总经理崔先生找张丽谈话,让其主动辞职,并给一个月的补偿。张丽告诉记者:“如果说我的销售业绩不好,为什么在怀孕之前试用期时从未提出过我不适合?而且自己不是没有销售业绩,拿来订单公司却不肯接?”张丽没有同意辞职。

  今年1月23日,张丽所在的公司打出了工作岗位调整的通知,“根据营业部关于张丽不适合营业部工作的报告,经研究决定将张丽的工作从销售岗位调整到清扫以及其他员工的工作辅助。”由销售改做清扫等工作,并将底薪降为760元。张丽很难同意:“本来我是做销售的,虽然怀孕了,但不影响我做销售工作,因为大部分客户主要是靠电话联系,如果做清扫,我何必每天早上倒两遍车坐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来这儿,干那些没有技术含量的清扫工作?”

  “我不愿意主动辞职,就让我当清扫工。”张丽告诉记者,今年春节放假后,她再回单位时发现,原来办公的位子已经没有了,让她坐在接待的椅子上,再过几天,公司让她坐到洗刷间办公。张丽告诉记者,有三个月的工资都没有按照正常发放,说着她拿出1月16日到2月15日的工资单给记者看,上面写着基本工资326.97元,代扣个人公积金96元,代扣个人交三金132元,其他几项均为空白,实发工资98.97元。

  公司负责人:两次拒绝采访

  3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烟台市区幸福中路的韩国烟台世友阀门有限公司,一进厂门右侧是办公区,当记者走进里间,向一位中年男子说明来采访(后张丽说该男子是公司的社长田先生)。该男子立即用韩国话招呼了一声,一女子应声过来说:“有什么事情就找孙经理吧。”按照该女子所指,记者来到孙经理办公桌前,这位中年女经理严肃地表示她什么都不知道,找当事人说吧,并称记者在办公时间进来打扰了他们的工作。

  记者只好来到了张丽的洗刷间。与办公室一门之隔的洗刷间,就是现在她的办公场所,洗刷间的里面就是男女卫生间。张丽说,此前平时都是大家轮着做,大扫除时大家都参加,而现在她必须按照管理表上所列的工作去干活,记者看到表上写明上午8点到9点擦办公室地面、办公室桌子,9点到11点窗户框除去灰尘,窗户用湿抹布擦,11点到11点30分,擦餐厅地面、餐厅整理整顿、整顿卫生间……所做的事情都是体力活,非常琐碎,对于一个孕妇来说,工作强度很大。

  3月6日上午9时,记者拨通烟台世友阀门的电话,找到孙经理接电话时,她表示自己不是张丽部门的负责人,不了解情况,再次推托了采访。

  妇联权益部:将通过劳动仲裁维护女工权益

  在烟台市妇联办公室,山东信力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刘作荣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张丽说,她找律师咨询时得知,如果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她一年的工资和生育费,但公司对张丽提出的说法并不同意,表示可以让她继续在单位干,但只能是清扫工种,每个月1200元钱。对此,张丽表示不能接受,她说并不是因为钱的多少。难道老板在烟台就应该这样对待一个大肚子的女工吗?公司老板的态度令她非常寒心。

  烟台妇联权益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将帮助张丽联系劳动仲裁部门,向当事公司讨说法,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她的权益。

  张丽(化名)怀孕后办公场所成了洗刷间,里面就是男女厕所。张丽说,原来怀孕前她每月工资底薪是1200元,而今年1月16日到2月15日的工资单上却写着基本工资326.97元,代扣个人公积金等后,实发工资仅98.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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