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有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孩子是我的,要打要骂随我

  刘先生是一位出租车司机,他的10岁的儿子就读于某实验小学,学习成绩不是很好。刘先生认为儿子调皮,学习不认真是造成他学习差的主要原因,因此经常打骂儿子。好心的邻居都劝刘先生不要打骂儿子,可是刘先生总是说:“孩子是我的,要打要骂随我!”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 “打在孩子的身上,疼在父母的心里”,监护人的矛盾心理我们也能体谅。但是,不管您是觉得“打是亲,骂是爱”,还是“棍棒底下出孝子”,您应该知道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权,任何人不可以践踏!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同时,我国《婚姻法》也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

  如果打骂孩子的现象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未成年人可以向法院控告监护人行为。

  我们要对监护人说——

  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该创造条件防范与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与健康权不受侵犯。

  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打骂(程度严重者)是直接侵犯未成年人的生命与健康权,重则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虐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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